致命撞擊
被低估的死亡車禍數據
聯合報系新媒體部/王啟安、王秀琳、金少文、楊棋宇、盧巧梅、呂紹齊 製作
資料來源/交通部
2015.09.14
這是一份我們最近整理過最沉重的數據,不論是意義上、或資料清理上。

意義上,不只因為每一筆數字都代表生命痛逝,我們發現台灣車禍統計異於國際統計,無法從官方數字直接判斷致命車禍是否日趨嚴重,也難以跟國際比較。

資料清理上,台灣車禍的公開地理資料格式,彷彿停留在前GPS時代,沒有經緯度定位,導致無法精準資料視覺化。因此我們以人工方式,耐心手動清理去年1770筆「當場死亡或24小時內死亡車禍」地圖。
103年死亡車禍地圖
死亡者年齡分布
依車種之件數占比
事故發生縣市分析
專題製作面的困難
死亡者年齡分布
從數據來看,24小時內死亡的車禍人數最多的是70歲以上的老人;第二多的是18到24歲的年輕人,這個年齡層多半是新手駕駛,且大多騎機車。交大運管系教授吳宗修研究發現,大學生機車死亡最常發生在9、10月,推估與暑假後開學揪團去玩有關。
依車種之件數占比
機車俗稱「人包鐵」,官方統計顯示,24小時內死亡的重大車禍死亡人數、件數以機車最高。10年前,小客車和機車比例相當,但機車事故件數占比(機車件數/總件數)逐年上升,幾乎平均每2件死亡車禍就有1件是機車。
近十年依車種之件數占比
事故發生縣市分析
根據統計,103年高雄市車禍死亡人數有226人,居六都之首,其次是台南、彰化。 若看死亡率,近10年平均值則是花蓮、台東、雲林最高,對比死亡率最低的北北基,花蓮高達台北的11倍。
各縣市死亡車禍死亡人數
103年
滑動看歷年
統計的魔鬼細節
「一場車禍發生後,幾天內死亡,可以被算為是因車禍致命?」這是統計定義上的難題,但也可能造成統計上的誤判。

根據WHO報告,不同統計標準,可能造成低估車禍致死率。

台灣警政體系的交通事故統計,可分A1類、A2類。A1類是24小時內致死的車禍件數,表示嚴重快速致命的車禍;A2類則是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

然而,可供辯論的是,同樣有可能是因車禍死亡,「24小時後」死亡就不計入A1統計,是否因此低估台灣致命車禍率?國際間,為達成有意義的資料比較,通常將致命車禍定義為「車禍30日內死亡者」。

細看台灣近10年資料,A1類下降41%,但是A2類卻暴增,車禍致死率是否下降,我們很難判斷。魔鬼藏在細節裡,若只看A1類數字,是否對於交通安全改善、事故資料分析,具有建設性意義?值得辯論。
開放資料格式 跟不上時代
台灣官方開放的交通事故統計資料,未列精準的車禍地點經緯度,常以某路口、某地標方式記錄。以去年資料為例,還曾出現「OO路OO幼兒園(附近)」,這種既不是精確地址、也不確定是否「OO幼兒園」會一直營業而不讓這資料失效的荒謬情況。

這種開放資料格式,既無法用工程方式進行資料視覺化,也造成交通資料的後續統整、累積、再利用、以及判讀不易。

聯合報系新媒體部進行一次2014年A1類1770筆資料清理的實驗。工程師自寫一組內部地圖套件工具,手動調整標示所有類似「台14線70公里500公尺處」、「OO路OO幼兒園」的資料在地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