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聲音說故事 移工的勞動紀事
低薪漁工睡甲板
Rey
33歲
菲律賓伊洛伊洛(Iloilo)
漁工
來台1年4個月
我的名字叫Rey
住在Iloilo,是菲律賓人
我會到國際勞工協會請求協助
是因為仲介一直扣我的薪水
有跟老闆講
但是老闆一直跟我說要問仲介
因為一直被扣薪水
仲介也沒有協助我的問題
我的雇主容易生氣,所以我決定要申訴
我覺得台灣人很好
對我很不錯
但是沒辦法抓很多魚的時候
船長很容易生氣
會罵我們
希望家人不要擔心
我在台灣很好
可以負責自己的生活
請旋轉觀看
※有些漁工夏天會睡在甲板上。此為遠洋漁船的甲板實境照,
   非當事人工作之漁船。
我們只能睡在馬達旁邊,
聲音很大,晩上都睡不好。
Rey的雇主不但沒有提供宿舍,連一個能遮風擋雨的休息空間也沒有,
晚上漁工們全擠在漁船甲板上睡覺,
身旁還有馬達聲轟轟作響,吵的讓人難以入睡。
雇主也沒有提供足夠的食物。
這樣的食宿條件,Rey每個月薪資被扣了5千元的高額膳宿費。
他還經常因為捕不到魚,遭船長大聲責罵。
豪宅幫傭遭虐打
Annie
26歲
印尼西爪哇(West Java)
家庭看護
來台4年2個月
我的名字是Annie
來自印尼西爪哇
今年26歲
我來台灣已經4年多
我在台灣的工作應該是照顧生病的老人
但是我卻被指派做許可以外的工作
給家人的一句話
請為我祈禱
希望我可以盡快回家
不要擔心
在這裡有很多協助我的人
等到事情解決
我會盡快回家
巨債來臺遇職災
阮名勝
26歲
越南海陽省
工廠勞工
來台3年6個月
我叫阮名勝
我今年26歲
我是越南籍
我來台灣三年半了
我在印刷工廠上班
那天在刮油墨的時候
手被捲進去
三個指頭被受傷
我想跟我的家人說
我在這邊還好
他們不要擔心
我等手好了就回家
他們不要擔心
仲介費雖然高,
但想來台灣也只能找仲介幫忙。
在越南,想出國工作必須先付一筆高額的出國工作費用。
阿勝總共付給仲介6400美元的來台工作費(約台幣204,800元)
遠高過越南政府規定的4000美元。
但是不找仲介,就沒有人能幫忙接洽國外的工作。
牙一咬,只好先向銀行借錢再說。
老闆跟仲介幫忙付阿勝第一次手術的醫藥費,
3個月的療程,沒有工作的阿勝必須付自己的住宿費。
療程結束回工廠繼續上班,但右手的狀況只允許阿勝做簡單的粗活。
5個月後進行二次手術,
仲介表示需填請假單,手術醫療費自付。
看護淪餐廳女工
Willy
29歲
印尼東爪哇(East Java)
家庭看護
來台3年
我的名字是Willy
來自印尼爪哇
今年29歲
在台灣3年半
我在台灣的工作應該是看護工
可是實際上被指派去餐廳工作
且薪資不與所提供的勞力相當
想跟最愛的家人說的一句話是
我會盡快回家
請大家不要擔心我
每天沒日沒夜的工作,Willy的薪資是台灣外籍看護的最低工資1萬5840元
(2015年9月調薪前,現在外籍看護基本薪資為1萬7000元),
比店裡其他台灣員工的薪資都要低。
前九個月薪資扣掉印尼銀行貸款費9千元、仲介服務費1800元、勞健保等費用後,
每個月只能實領3千到5千元。
九個月後,才能領到1萬3千元。
Willy嘗試跟仲介反應,但仲介只是安慰她、要她再忍忍。
店裡其他員工都是台灣人,經常使喚Willy做事,
這樣陌生的環境,讓她感到孤立無援,有苦說不出。
工廠欠薪控逃逸
Leo
29歲
菲律賓八打雁(Batangas)
工廠勞工
來台3年5個月
我的名字叫Leo Sagala
我今年29歲
是菲律賓人,來自Batangas
我來TIWA請求協助
是因為工廠的工作不多
後來工廠的雇主沒辦法提供工作
到另外一個工廠,還是沒工作
後來我決定要申訴到
國際勞工協會請求協助
雇主同意讓我轉換
但是又報我逃逸
我已經在安置中心很久了
從去年10月到現在,轉出函剛剛發下來
希望家人不要擔心
我希望還有機會可以工作
Leo來台後在新北市一家機械工廠工作,操作工具機、裁切電路板、壓模。
訂單多的時候,一天工作16小時,假日也要加班,月薪2到3萬元;
沒加班時,月薪約1萬6千元。
雖然時常要加班辛苦了點,但這樣的收入對Leo來說已算相當不錯,
每個月還能寄1萬多元回家。
因此第一次來台三年期滿後,Leo又再回到這家工廠工作。
之後想去韓國工作,
因為去韓國不用付仲介費。
現在Leo留在台灣等待轉換雇主,
若不順利的話,他之後想去韓國工作,
因為韓國是採取政府直接聘僱,並非透過私人仲介引進移工,
因此免除仲介費,但是必須經過嚴格的考試和訓練。
他未來的願望則是回菲律賓開一家雜貨店。
跨國仲介費黑洞 官方難釐清
當移工決定離鄉背井、出國討生活的當下,就必須付出一筆龐大的仲介費,
許多人無力支付,只好貸款背債,少則5萬、多則20萬以上,
這筆負債吃掉移工來台第一年薪水的一大半。
四月天,艷陽高照的正午,專題製作團隊實地走訪宜蘭南方澳,毒辣的陽光刺在皮膚上,這天是今年目前為止最炎熱的一天。南方澳港邊停滿了歇息的漁船,顯得懶洋洋的,船上的外籍漁工上身打著赤膊,在甲板悠晃,長年在海上工作的他們,似乎很習慣這樣的烈日。
「今天是農曆十五啊!所以沒有出海。」印尼籍漁工Dasworo說。原來,每個月農曆15日前後兩三天,是漁工們所謂的「月光休」,由於月圓海面太亮不利魚群聚集,因此這幾天漁船會入港休息,這也是大部分漁工每個月可以固定休假的期間。
捕魚是靠天吃飯的行業,工作時間並不一定,來台7年的Dasworo已經很適應這樣的作息,他們的漁船通常下午出海,隔天早上回來,有時候會航行到較遠的日本海域,最久3天回港。在船上,有魚的時候就得工作,其他時間可以輪流休息。
Dasworo的漁船最常捕獲的是鯖魚,有時候一次出海可抓到100公噸,空手而回的情況也曾遇過。「老闆對我們很好,魚抓多的時候老闆會給獎金。」Dasworo說,除了每個月的薪資以外,漁獲量好的時候,老闆還會分紅。
Dasworo一邊拿出他的薪資單,一邊向我們解釋,來台工作前10個月,他每月實領薪資8千多元,第11個月開始,可領1萬7千多元。他說,平時都是由仲介發薪,知道前10個月的薪水會被扣掉一部分,用來償還跟印尼當地銀行借的仲介費。第二、三次來台他也同樣付了一大筆錢。
Dasworo的薪資單。他來台前10個月的薪水都
被扣掉一部分,用來償還跟印尼當地銀行借的
仲介費。
南方澳外籍漁工捕獲的鯖魚。
印尼籍漁工Dasworo。
背債來台 海外勞工的宿命
台灣自1989年正式開放引進移工,並非採國對國直接引進,而是須透過人力仲介居中牽線,移工來源國仲介與台灣仲介在勞動力跨國流動的過程中,扮演了最關鍵的角色。
移工在出國前,母國仲介公司會協助其辦理出國文件、簽證,提供教育訓練、與雇主媒合等服務,因此移工須支付給母國仲介一筆「來台工作費用」,名目包括仲介費、簽證費、護照費、體檢費和來台機票費用等。但是大多數移工無力給付這筆費用,母國仲介公司因而會以貸款的方式,讓移工支付這筆錢,以致移工還沒賺到錢就先背債。
根據「2014外籍勞工工作及生活關懷調查」,94.4%的事業類移工此次申請來台有自己負擔費用,以「90,000元以上」占35.4%最多;家庭看護工有85.8%負擔費用,金額以「70,000~89,999元」占63.4%最多。
另外,有59.8%的事業類移工此次來台工作有借貸情形,貸款金額以「90,000元以上」占20%最多;家庭看護工65.8%有貸款,貸款金額以「70,000~89,999元」占80.1%最多。
這份調查顯示,多數東南亞移工來台工作需負擔高額費用,為此背債來台的情況也確實發生在許多移工身上。
圖為在台北市中山北路服務移工匯款轉帳的櫃台。
根據各國提供給我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最新資料,越南工廠移工初次來台要付的「來台工作費用」約12萬6千元,家事移工約6萬6千元,漁工約5萬元;印尼工廠移工、漁工約5萬4千元,家事移工約5萬1千元;菲律賓工廠移工約3萬5千元,家事移工約1萬5千元,漁工約1萬2千元(菲律賓政府規定不得向家事移工和漁工收取仲介費,前述金額為簽證等規費)。
但是我們實際採訪多位移工,發現不少人負擔的「來台工作費用」遠超過官方數字,其中以越南超收情況最嚴重,工廠移工要支付約18到20萬元,家事移工約12到15萬元,漁工約12萬元;印尼工廠移工約14到16萬元,家事移工約5萬2千元,漁工約7萬4千元;菲律賓移工約6萬到8萬5千元。
來台10年的菲律賓籍看護Lynnie回憶,當年來台時,仲介費總共100,000比索(約台幣68,965元),這筆貸款當時用了一年多的時間才還完,所以第一年幾乎沒有賺到錢。
「這是市場力量造成的結果,但這個市場不是一般的市場,是受到管制的市場。」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藍佩嘉分析,為什麼移工來台仲介費如此高昂,一來因為台灣工作機會有限,有配額管制,且移工在台賺取的平均薪資略高於其他國家,因此讓移工願意花較多成本來台工作。
此外,由於工作機會有限,為了爭取工廠的雇主,仲介之間會彼此競爭,甚至發生付給雇主回扣的現象,「既然雇主不用付錢,成本當然就轉嫁到勞工身上。」藍佩嘉說。
勞發署表示,我方政府雖長年在雙邊會議時都有表態認為應合理收費,或建議只收1個月薪資,但由於錢是移工來源國仲介收的,我方政府也很難介入。
中華民國人力仲介協會副理事長蔡源龍認為,來台工作費用應由台灣政府與移工來源國統一訂定,將費用公開透明化,他表示,勞資爭議的源頭很多是移工母國國家制度面的問題,政府應該要出面解決。
藍佩嘉認為,仲介費收款程序是在台灣發生,通常會由台灣仲介直接從移工薪資中扣除,因此我方政府理應可介入規範。不過她也坦言,「要如何規範,確實有一定難度,但不是不能做。」
圖為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景。中山北路一帶有多家人力仲介公司。
月花1成薪 換來哪些服務?
已經背了一身債的移工,當他們踏上台灣土地後,又得面臨一筆龐大的費用壓在肩上。移工來台必須支付台灣本地仲介服務費,第一年每個月最高收1800元、第二年1700元、第三年1500元,三年總共6萬元。此外,來台後的健檢費、居留證費用等,也都要由移工自行負擔。
實際以一位印尼籍看護工來台第一個月的薪資單為例,外籍看護工基本薪資僅1萬7千元,星期天若有加班(星期天不放假),則加班費每日為567元,四周星期天加班費共2268元,薪資加上加班費共19268元,但這並不是外籍看護工可實領到的淨額。
還必須扣除包括移工入境後三天內要做健康檢查,健檢費2500元;辦理居留證費用3000元;服務費1800元;每個月健保自付額295元;印尼當地銀行的貸款費(仲介費)6230元(分9期付款),扣掉這些費用後,印尼看護工第一個月只能實際領到5443元薪資。第二個月後不用扣健檢費和居留證費用,可領到10943元。
台灣仲介向移工收取服務費,提供的服務包括語言翻譯、健檢、工作和生活關懷,也會扮演勞雇間工作、關係協調的角色,若遇勞資糾紛或轉換雇主,也須仲介協助。不過根據規定,台灣仲介需有提供服務時才能收取服務費。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吳靜如表示,從移工口中聽到的實際狀況是「仲介服務雇主的成分比較多。」她說,有些移工根本連仲介的電話都沒接到過,沒有接受服務,每個月卻要付1500到1800元上限的服務費,占薪資將近一成。
藍佩嘉則認為,從移工和雇主的角度,移工第二、三、四次來台不見得需要仲介協助媒合,對仲介的依賴降低,是否有必要再收取服務費,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另外,勞發署表示,不管移工要付給我方仲介的服務費或是母國仲介的仲介費,雇主或仲介都不可從移工薪水中先扣除,每月薪資一定要全額給付給移工,再由移工去支付相關費用,否則違反規定可開罰6-30萬元,並廢止移工名額。
但是,新事社會服務中心表示,以他們協助安置的外籍看護工案例,普遍的情況是多數雇主或仲介在發薪時,就會直接扣除服務費和仲介費用。
增加誘因 落實直聘制度
「我們從以前就要求政府跟政府做直接聘僱。」吳靜如說,要解決高額仲介費問題,直聘是可行的方式。勞動部應調查台灣目前有多少雇主提供工作機會,建置線上媒合系統,讓輸出國的移工可以和雇主透過視訊面試,簡化藍領移工的聘僱作業程序。
事實上,勞動部自2008年起開辦直接聘僱中心,鼓勵雇主自行辦理引進手續。勞動部當年並成立單一窗口「外勞直聘聯合服務中心」,專責受理申請雇主辦理直聘,對象鎖定三年期滿續聘的家事移工
勞動部表示,續聘不涉及選工,雇主只要備妥移工資料事先辦理,手續相對單純。對雇主來說,以往移工出境再入境,大約要兩周到三周程序,若採直聘,且重招同一名移工,則移工最快一天就可再入境,勞雇雙方也可省下仲介費與服務費。根據2015年統計,目前家事類續聘移工採直聘比率已由一開始的7%快速增加到43%
但因目前只限雇主在重招時才能直聘,加上多數雇主為避免處理繁複的聘雇申請手續,大多還是會透過仲介找移工。
藍佩嘉建議,政府應增加雇主採取直聘的誘因,例如透過減免規費、降低就業安定費等方式,有誘因才能讓直聘制度被多數雇主接受。
23萬看護移工 盼薪資休假有保障